连带保证债务是否属于从债务中扣除
苍南刑事律师
2025-04-28
1.连带保证债务确实属于从债务。它基于保证合同产生,目的是担保主债务履行,从属性明显。在成立、处分和消灭方面,连带保证债务都依附于主债务。
2.具体表现为,成立时,主债务不存在则连带保证债务也不成立;处分时,主债权转移,保证债权通常随之转移;消灭时,主债务消灭连带保证债务也消灭。
3.当债务人不履行主债务,债权人有两种选择,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,也能要求连带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。
4.建议债权人在进行债权转移时,明确约定保证债权的相关事宜,避免后续纠纷。同时,连带保证人在提供保证时,要充分了解主债务情况,谨慎做出决策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连带保证债务具有从属性,它是基于保证合同产生,以担保主债务履行为目的。主债务是主合同中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务,连带保证债务依赖主债务而存在。
(2)在成立方面,主债务是连带保证债务成立的前提,没有主债务,连带保证债务就无法成立。
(3)处分上,主债权转移时,若无特别约定,保证债权会随之转移。这保障了债权人权益的连贯性。
(4)消灭上,主债务消灭,连带保证债务也会相应消灭。当债务人不履行主债务,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,也能要求连带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。
提醒:
签订保证合同时要明确保证方式和范围。不同的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对于债权人
在债务人不履行主债务时,可灵活选择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,或要求连带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,以保障自身权益实现。同时要明确主债权转移时,一般保证债权也随之转移,注意合同有无特别约定。
(二)对于连带保证人
需清楚保证债务从属性,主债务不成立、处分、消灭时,保证债务有相应变化。承担保证责任后,可向债务人追偿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,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。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,保证合同无效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,债务人、保证人、债权人有过错的,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连带保证债务是从债务,主债务是主合同中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,连带保证债务源于保证合同,旨在担保主债务履行,有从属性。
2.从属性表现:成立上,无主债务则无连带保证债务;处分上,主债权转移,保证债权通常随之转移;消灭上,主债务消灭,连带保证债务也消灭。
3.债务人不履行主债务时,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连带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连带保证债务属于从债务。
法律解析:
主债务是主合同中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的债务,连带保证债务基于保证合同产生,旨在担保主债务履行,具有从属性。从属性在多方面体现:成立上,主债务不存在,连带保证债务便不成立;处分方面,主债权转移,若无特别约定,保证债权也随之转移;消灭时,主债务消灭,连带保证债务也会消灭。当债务人不履行主债务,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履行,也能让连带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。因此,连带保证债务从属于主债务。若您在债务担保方面存在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2.具体表现为,成立时,主债务不存在则连带保证债务也不成立;处分时,主债权转移,保证债权通常随之转移;消灭时,主债务消灭连带保证债务也消灭。
3.当债务人不履行主债务,债权人有两种选择,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,也能要求连带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。
4.建议债权人在进行债权转移时,明确约定保证债权的相关事宜,避免后续纠纷。同时,连带保证人在提供保证时,要充分了解主债务情况,谨慎做出决策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连带保证债务具有从属性,它是基于保证合同产生,以担保主债务履行为目的。主债务是主合同中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务,连带保证债务依赖主债务而存在。
(2)在成立方面,主债务是连带保证债务成立的前提,没有主债务,连带保证债务就无法成立。
(3)处分上,主债权转移时,若无特别约定,保证债权会随之转移。这保障了债权人权益的连贯性。
(4)消灭上,主债务消灭,连带保证债务也会相应消灭。当债务人不履行主债务,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,也能要求连带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。
提醒:
签订保证合同时要明确保证方式和范围。不同的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对于债权人
在债务人不履行主债务时,可灵活选择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,或要求连带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,以保障自身权益实现。同时要明确主债权转移时,一般保证债权也随之转移,注意合同有无特别约定。
(二)对于连带保证人
需清楚保证债务从属性,主债务不成立、处分、消灭时,保证债务有相应变化。承担保证责任后,可向债务人追偿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,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。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,保证合同无效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,债务人、保证人、债权人有过错的,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连带保证债务是从债务,主债务是主合同中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,连带保证债务源于保证合同,旨在担保主债务履行,有从属性。
2.从属性表现:成立上,无主债务则无连带保证债务;处分上,主债权转移,保证债权通常随之转移;消灭上,主债务消灭,连带保证债务也消灭。
3.债务人不履行主债务时,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连带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连带保证债务属于从债务。
法律解析:
主债务是主合同中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的债务,连带保证债务基于保证合同产生,旨在担保主债务履行,具有从属性。从属性在多方面体现:成立上,主债务不存在,连带保证债务便不成立;处分方面,主债权转移,若无特别约定,保证债权也随之转移;消灭时,主债务消灭,连带保证债务也会消灭。当债务人不履行主债务,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履行,也能让连带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。因此,连带保证债务从属于主债务。若您在债务担保方面存在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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